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该市第65中学附属小学门口恶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出庭受审。
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38岁,为喀什伽师县人,无业,暂住在乌市延安新村一区。事发之前一个月左右,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就已经买了一把长约70厘米的砍刀。据被告人在法庭交代,2006年12月20日13时30分左右,他用一条床单包着砍刀来到乌鲁木齐市第65中学附属小学校门前。当时小学生们刚放学正在穿越马路,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拔出砍刀跑向师生乱砍,几名小学生当时被砍躺倒在地,随即他又挥刀砍伤该校教师马瑞的头部,后被路过现场的天山区两名基层干部协力制服,民警赶到后将其抓获。
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的暴行,当场造成1名学生死亡,1名老师和4名学生受伤,其中一名学生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死亡的学生一个9岁一个10岁。
庭审中,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辩称,他并非故意伤害那些小学生,他的目的是要报复造成他家庭纠纷的老师,在行凶时,误把马瑞当成目标。
庭审结束后,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被带离法庭。此案没有当庭宣判,审判结果将在近日作出。(潘从武 、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