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3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因为晚自习课间时在操场上玩手机被老师发现,害怕被学校开除,高一男生小刚竟在德育主任面前当众舔痰。1月22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受理了舔痰男生小刚起诉北京市石景山区一中学和该校德育主任杨某民事侵权案。小刚要求两被告继续履行教育合同,赔偿精神损害费5万元,并要求被告杨某公开赔礼道歉。
据小刚称,他于2006年8月就读于该学校。2006年11月30日晚上自习课间,小刚在操场玩手机时,被学校德育主任杨某发现,杨要没收小刚的手机,小刚表示不愿给杨,杨说:她可以让小刚的班主任开条回家(指:杨可以让原告退学)。小刚因害怕辍学把手机给了杨某,并无意中往地上吐了一口痰。杨某口气生硬地让小刚擦掉,小刚没有找到手纸,因恐惧被退学便说:我没有找到手纸,实在不行,我给你舔掉行吗?杨某说:你舔掉吧。小刚无奈中,在许多学生面前,趴在地上,从土地上舔起了这口痰。
事后,杨某口头对小刚做出勒令退学的决定,并通知了小刚的家长。目前小刚仍旧辍学在家。
小刚及家长认为,杨某身为学校德育主任,在职务期间以职权让学生趴在地上,舔起自己吐出的痰,应视为学校的行为,无论小刚吐痰的行为是否恶意,学校的处理措施已经构成了对学生人格权的侮辱和贬低,造成了未成年的小刚身心损害,应当就此行为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22日晚6点,该报记者希望就小刚的起诉采访被告中学和该校德育主任杨某,但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