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6日电 香港《大公报》今日刊登署名“王扉”的文章说,身穿“城市管理”制服的城管队员,反讽地成为妨害城市正常秩序的暴徒,这背后凸显的是可怕的“暴力循环”;内地城市管理制度明显存在很多不合情理之处,以及亟需改善的空间。摘录如下:
在满城关注崔英杰案如何判决,城管执法的合理性遭遇质疑之际,北京城管日前再次爆出群殴摊贩、打伤警察的惊人血案。3日晚8时许,在北京方庄购物中心前,十几名身着城管制服但没有佩戴袖标和领章的男子手持警用器械,将在此做生意的一对兄弟打成骨折,而一名路过此地的警察上前劝架也遭到暴打,头顶缝了31针。
在崔英杰案中,杀人者崔英杰与被杀城管李志强,一个是生活困苦,意外杀人;一个是“严格”执法,意外殉职。冲突对立双方的遭遇都让人同情。而在这起新酿的血案当中,所谓“执法者”的暴力行径已经突破了人性底线,让人瞠目结舌:身穿“城市管理”制服的城管队员,反讽地成为妨害城市正常秩序的暴徒,这背后凸显的是可怕的“暴力循环”。
政治学者认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利益差别,需要用法律来规范的主要有两组权力,一组是特权与人权,另一组是公权与私权。如果特权、公权得不到法律以及社会舆论的规范,那么很容易发生权力的傲慢,出现强力集团集体无意识“暴力”的倾向。公务化暴力的愈演愈烈势必带来整个社会对立与冲突的升高。学者还指出,看一个社会的文明水平,在很大程度上要看政府对待民众的态度,看法治对公众的保护,看公权的合法使用,看老百姓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尊重和保护后对社会的良性回报。如果社会的演进失去了这样的良性循环,暴力执法将长期相伴着暴力抗法而同行,陷入“暴力循环”的二重奏。
几年前,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曾就城管改革,向媒体表示“北京的城管执法部门,一定要适应新北京、新奥运的要求”。而北京的城市管理制度也明显存在很多不合情理之处,以及亟需改善的空间。在崔英杰案受到普遍关注之际,北京现行的城市管理制度以及管理部门——北京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其合法性以及合理性也在此间遭到学者以及律师界的普遍质疑。关于北京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不是一个合法成立的行政机关,以及其有没有依法得到授权进行罚、没公民经营性财产,诸如此类的问题也被普遍讨论。但毋庸质疑的是,任何行政机关的任何人员,如果在执法过程中滥用权力、侵犯人权,都涉嫌违宪。更何况是突破人性底线的暴力围殴。
生活在城市的人们确实需要一个相对规范、有序的环境,因此也就必然需要相对规范、有序的城市管理。而这种管理的目的是让这个城市的运行更和谐,生活在这个城市的民众更安居乐业,而不是让他们辛苦求生,颠沛流离。否则,就会出现最可怕的局面,不是暴力执了法,就是暴力抗了法,暴吏制造暴民的“暴力循环”生生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