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午,记者接到河南驻马店市泌阳县付庄乡李岗村委陈庄村民赵凤祥的举报电话,据他介绍该村村委治保主任赵玺在没有经过赵凤祥家人许可下的情况下,将其已故亡的母亲李青梅埋葬在距赵凤祥家大门不足30米的自留地内,并且在埋葬过程中擅自伐掉十余年树龄的果树等8棵,赵凤祥获悉后,多次要求赵玺将坟墓迁走,但直到记者发稿时止仍未如愿。记者获悉后,立即驱车前往现场调查采访了事实真相。
2月1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驻马店市泌阳县付庄乡李岗村委陈庄村,在举报人赵凤祥的家门口,记者看到正对着赵凤祥的家门前30米左右立了一座新坟,坟上尚有许多花圈随风晃动,在新坟的四周是一个茂密的桃园,有几棵近十年树龄的桃树被拦腰砍断。还有两棵十多年树龄扬树;一棵直径30公分,高8米.一棵直径约20公分,高7米。
据赵凤祥介绍:后面的房子是自己1984年建的,这片果园一直是自家的自留地。然而2006年12月28日,本村村委治保主任赵玺由于认为这里的“风水”好竟然在没有告知自己和父母知晓的情况下,将他已亡的母亲李青梅埋葬在这块自留地内,并且在埋葬过程中擅自伐掉十余年年树龄的桃树6棵,杨树2棵。
赵凤祥得知情况后,他和远在深圳的父母、弟弟及家人深感不安,多次要求赵玺迁移坟墓,但时至今日,坟墓仍立于原地未动。“姑且不论他砍伐树木给我带来的经济损失,单就是在未经过我们许可将其母安葬在我家门前的自留地内就让人无法接受!我们也曾向乡政府以及县民政局多次反映,一直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几年未回家的赵凤祥看着自家门前立着一个新坟心里非常别扭地说。
在新坟附近,记者前往一家邢姓人家了解情况,邢老太太告诉记者,那块地确实一直都是赵凤祥家的自留地,自留地里种植的杨树、桃树也都是赵凤祥家自己的。对于这件事情她的看法是双方在事前应该商量商量,那样就不会出现现在的情况了。
记者随后来到驻马店市泌阳县付庄乡政府了解情况,乡人大主席郭振宇告诉记者,此事乡里知道后,专门成立了调查组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他随后让负责调查此事的乡民政所所长吴海涛和乡信访办主任张德武向记者介绍此事,据他们介绍,获悉此事后,他们到村里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他们根据了解的情况初步作出了《付庄乡关于对李岗村委陈庄村赵玺母亲坟地一事的处理意见》:关于李岗村委陈庄村赵玺母亲坟地一事经信访办、民政所工作人员联合调查,报请乡党委政府研究作出以下处理意见:1赵玺之母葬于赵建中的自留地中属于违法行为。2限赵玺将其母于2007年×月×日迁于他处。针对砍伐树木的损失问题,乡信访办主任张德武表示这需要双方自行调解。
记者随后在乡政府见到了赵玺本人,据赵玺介绍,他家和赵凤祥家属于同族还是亲戚,自己应该叫赵凤祥为二叔。自己母亲病重时,由于自己没有自留地,他不想让母亲安葬在自然田内,他就找到了大叔赵建中(赵凤祥的哥哥)谈及母亲安葬一事,大叔赵建中答应他可以将母亲安葬在那片自留地内。2006年12月28日母亲安葬那天,亲戚帮忙砍伐了几棵树,就将母亲安葬在那里,随后卖的树钱140元交给了赵凤祥的姐姐遭到拒绝又被退了回来。由于当时心情悲恸,也没有逐个和赵凤祥家人谈及此事。对于目前的境地,赵玺表示自己的母亲肯定会迁走,但是根据当地的民俗,立即迁走很难为情,目前具体情况他还需要和赵凤祥家人具体商量,相信会做到对方满意。针对这个事情,他认为责任也不仅仅是自己,应该和赵建中共同承担,因为他答应了自己可以将母亲葬在此地。
“我哥哥和我们分开已经很多年了,他一个人不能代表我们全家,不能决定我们全家的大事啊!更何况我父母还健在,且自留地的权属还是我父亲的名字,他们知道后是极力反对,退一万步讲,即使我们都同意了,赵玺占用耕地林地建坟墓的行为也是违反中国政策法规的!特别是直接违反了《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三十三条之规定,同时也触及了当地公序良俗与道德底线,我们希望政府能尽快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惩处。另外,赵玺等人盗伐树木的行为更令人心痛,如果让我八十多岁的父母看到他们十多年前亲手种植的果树被砍伐,并且在家门口埋一个新坟,我真担心父母是否能够承受此打击,那后果不敢让我想”赵凤翔最后对记者说。(记者:朱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