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贵州律师行业自律规定明确禁止律师经商办企业
2007年02月22日 14:06 来源:中广网

  《贵州省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将于3月1日起在全省执行。这是一个律师协会的自律性规定,其中明确禁止律师经商办企业。

  这个具有极强自律的《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禁止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办公场所;律师每年要办理1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禁止经商办企业或者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律师业务,律师事务所不得为其出具委托手续和公函。

  律师向当事人收取交通、通讯、差旅、文印等费用的,原则上应当凭合法票据具实向当事人报销;包干收费的,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统一支出,且不得超过律师收费的10%;律师个人无论以何种名义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均属私自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举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由相关单位按已收缴的违规金额的20%奖励举报人。(记者 陈屹)


 
编辑:闻育旻】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