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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女子怀疑丈夫与前妻偷情 砍下其命根喂狗
2007年03月26日 15:30 来源: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2007年3月8日,全世界妇女的节日,南京市江宁区某地的居民姚芬芳,却在这一天因犯故意伤害罪,站在江宁区法院刑事被告席上接受宣判。该案的受害人是姚芬芳的丈夫李宝根,让人无法想象得是,姚芬芳竟亲手割下了李宝根“命根子”,并远远地扔到了窗外。

  妒火中烧

  2006年10月5日下午,姚芬芳出门前往丈夫的母亲家。每次去老婆婆家,姚芬芳的心里总有一些不情愿。

  原来,她是出租车司机李宝根的第二个妻子。而李宝根的前妻张霞如今仍带着女儿就住在老婆婆隔壁。每次去老婆婆家,两任妻子难免相见,尴尬可想而知。

  刚到门口,姚芬芳就看到丈夫的出租车停在空地上。姚芬芳开始敲门,可没有人答应。她感到奇怪,继续敲门,还是没人回应。生性多疑的她觉得事情“不对头”,敲门和喊话声越来越大。她刚想用脚踹门,大门开了,丈夫李宝根出现在她面前,衣衫略显不整。与此同时,李宝根的前妻张霞也从房屋的另一边走了出来,嘴里还责怪姚芬芳叫门声太吵。

  如此场景,让姚芬芳觉得事情已经非常清楚明了:丈夫偷懒不干活跑来母亲家与前妻偷情,老婆婆则借故出门装傻,自己突然到来坏了丈夫和前妻的好事。她根本不信李宝根所说“正在上厕所”的解释,开始与张霞指着鼻子对骂。接着就是互相揪头发,两双脚互踢,再用能想到的一切脏话侮辱对方。被连蹬了三次后,李宝根才好不容易将姚芬芳拽离现场。

  “你拉我干吗!你护着她干吗!信不信老娘今天晚上就废了你!”在车中,姚芬芳仍然不依不饶。

  李宝根一心只想赶快驾车离开,并未在意老婆的叫骂。他万万没有想到,老婆的诅咒仅过了几个小时就成了现实。

  突下杀手

  当天晚上,回到家中的姚芬芳仿佛变了一个人,安安静静地为丈夫做饭,安安静静地洗碗,做家务。李宝根以为妻子想通了,不再胡搅蛮缠。紧张的心放松下来。晚上11时许,李宝根躺在床上香甜地睡着了。

  2006年10月6日凌晨1时许,中秋节到了,姚芬芳静静地站了起来。在丈夫熟睡的这段时间内,她一直坐在床边想了很多:为什么丈夫要与前妻纠缠不清?为什么丈夫要在外面拈花惹草?怪自己?不对。怪别人?似乎也不对。姚芬芳似乎要看透丈夫般盯着他的身体。当视线落在丈夫的裤裆处时,姚芬芳似乎找到了答案。

  轻轻地,姚芬芳上床跪在李宝根身边;轻轻地,姚芬芳掀开了丈夫身上的被褥;轻轻地,姚芬芳脱下了丈夫的内裤;轻轻地,姚芬芳手中握着把田里除草的镰刀。

  “就是它,丈夫才会在外面乱搞!只有锄掉它,丈夫才能和我过安分日子!”决心已定的姚芬芳左手抓起丈夫的命根,右手举起了镰刀,只见寒光一闪,鲜血顿时从李宝根的下体喷出。

  “啊……啊……”突然遭袭的李宝根疼得从床上滚落下来。他看到自己只剩下根部的下体正在不断出血,下体的三分之二已经抓在姚芬芳手中,而姚芬芳的另一只手仍然握着那把滴血的镰刀。此时李宝根无暇顾及为何妻子对自己下杀手,只想着能尽快自救。他苦苦哀求妻子赶紧找人开车送自己去医院,余恨未消的姚芬芳一口拒绝。当李宝根央求妻子将命根子还给自己以便再植时,姚芬芳毫不犹豫地将丈夫的命根子远远摔出窗外,远处马上传来几声狗吠。

  惊人自救

  不能再等的李宝根爆发出惊人的自救能力,他用枕巾简单包扎下身后,自己驾车往南京市第一医院狂奔。等到了医院,他因为失血过多几乎昏厥,而此时驾驶座的白布已经被鲜血染成红色。经全力抢救,李宝根终于保住了性命,但由于始终找不到命根子的上半部分(后据姚芬芳交代,是被狗吃掉了),李宝根永久失去了性能力。经法医鉴定,李宝根所受伤害为重伤。

  虽然姚芬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其所说的丈夫对婚姻不忠的过错没有依据,但由于李宝根当庭表示原谅妻子,不愿意离婚,请求法庭从轻判决以便妻子能尽快照顾自己,法官遂依法判处姚芬芳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并没收了凶器镰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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