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娱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图 片·论 坛|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广 告|演 出|图 片 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姐妹花组织女学生卖淫 其中年龄最小者仅14岁
2007年04月26日 08:54 来源:现代金报

  永嘉县的陈某和金某两个女伢儿,年纪轻轻不学好,竟组织一批女学生从事卖淫。等待她们的,将是在狱中虚度青春年华。4月24日,二人被检察机关以组织卖淫罪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6年10月份,19岁的陈某、17岁的金某等人预谋组织女学生卖淫赚钱。随后,陈某与黄某等人(另案处理)四处联系嫖客,了解客源。当陈某发现从中有利可图后,便物色吕某、吴某、郑某、潘某等一批女学生,她们中小的只有14岁,大的也只有16岁。

  陈某把她们带到瓯北镇,对她们进行“人活在世上为了钱”的思想引诱,又用“你现在过去陪男的睡,如果你不去,我们几个人都不好过”等语言来恐吓她们从事卖淫。至当年12月份止,陈某、金某先后多次组织这批女学生在瓯北一些酒店里从事卖淫活动,然后从她们卖淫所得中抽利。

  检察机关认为,陈某、金某以引诱、强迫的手段组织多人多次卖淫,情节严重,应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