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娱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图 片·论 坛|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广 告|演 出|图 片 库|供 稿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北京警方明令旧货市场禁止收购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2007年06月18日 19: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六月十八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的旧货、废旧金属收购市场禁收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走私嫌疑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物品。这是十八日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工商、城管最新出台《整顿规范旧货交易打击销赃违法犯罪行为通告》的内容之一。

  通告强调,对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对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它方法掩饰、隐瞒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告要求,所有收购二手手机、二手电脑、二手家电、废旧金属的经营者在交易时一定要查验出卖人的身份证件和物品来源证明,仔细登记这些废旧产品的识别号码、品牌、型号、颜色和废旧金属的种类等基本特征。对旧货经营商违反实名制验证登记的、违反可疑情况不报告的,将处以最高一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警方将函告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据北京警方透露,目前,北京一千三百六十九家二手手机店铺和二十九家二手电脑市场已全部纳入特种行业管理范围,将实行旧货交易验证登记制度,并配备监控系统和身份证识别仪器。

  北京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钱进表示,各部门联合执法,规范旧货交易,打击侵财销赃犯罪,其最终目的是在北京形成“无处窝赃、不敢收赃、无法销赃、拒绝卖赃”的良好局面。


 
编辑:闻育旻】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打印稿件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