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娱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图 片·论 坛|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广 告|演 出|图 片 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34岁少妇网上发帖厚酬请人代孕 律师称此举违法
2007年06月21日 09:18 来源:红网

  “我想请湖南有生育经历、30岁左右的健康女性代孕,有厚酬!”身在新疆乌鲁木齐、34岁的刘女士日前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称,因身体不太好生育受限制,希望通过请人代孕生育出有自己血缘关系的孩子。

  刘女士称,代孕将采用人工受精的方式,不涉及性关系,代孕酬金将采取分期付款、签合同的方式来保证代孕者的利益。

  结婚四年错过最佳生育年龄

  红网记者与身在乌鲁木齐的刘女士取得了联系,她介绍说,自己34岁,湖南人,自小就生活在乌鲁木齐,结婚已四年,因忙于工作,一直未能生育孩子。

  “听说现在有技术,把受精卵植入代孕者的体内,可以生育出有自己血缘的孩子。我现在34岁了,身体也不大好,医生说不再适宜生育小孩,但我和我先生都渴望有个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刘女士表示,希望能寻找到一位湖南籍、有生育经历、30岁左右的健康女性代孕。

  “以前忙于工作,错过了生育的最佳年龄,我真后悔啊。”刘女士伤感地说,她也曾怀孕尝试自己生育,因患肝硬化,怀孕期间导致食管血管破裂,大口大口吐血,血色素降到四毫克,一度出现生命危险,但未能保住未出世的孩子。

  4万元借“腹”生子采取分期付款

  刘女士说,她夫妇二人感情很好,经过上次怀孕,她先生坚决不再让她怀孕。“我们都很喜欢小孩子,特别希望能有属于我们自己的小孩,所以决定拿出4万元人民币作为报酬,寻找一位愿意替我们代孕的善良女性。”

  “医院将我们夫妇二人的生殖细胞进行人工受精后,再将受精卵植入代孕者体内,整个代孕过程都不涉及性关系。”刘女士对此特别强调,由于自己是湖南人,刘女士希望能在家乡找到代孕者。

  “我们将采用签合同、分期付款的形式来保障代孕者的利益,至于具体付款方式代孕者可以和我们商量。”刘女士表示,四万元只是作为代孕的酬劳,不包括代孕者在代孕期间的吃、穿、住、行以及营养等其他费用,但代孕者必须前往乌鲁木齐接受代孕,自己会细心照料。

  律师称代孕违法

  “目前,我国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就“代孕”行为予以更加明确的规定,只有2001年2月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长沙人和人律师事务所蔡卫华律师分析说,从法律角度来看有利益交易的代孕是违法的。

  蔡律师认为,在国内代孕一直都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我国应尽快完善有关代孕方面的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制约、监管及生育机制,允许其合理存在,使其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法律化,使不能生育的父母最大程度地行使并实现自身的生育权;同时又要有所限制,制止并禁止那些以非法盈利为目的的不正当的代孕行为。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