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0时,“门头沟袭警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4岁的嫌犯张心磊当庭认罪,并痛悔自己杀了个好警察。张心磊说:“我承认我杀了人,自己做的错事自己承担,警察是个好警察,我给他钱给他烟,他都不要。”
张心磊是河南省西华县人,和他一起作案的是亲戚张新亮。“我和张新亮、吕海红三个人一起去门头沟的斋堂那边偷电话线,我爬上去铰线,张新亮和吕海红在下边往车上装。偷完电话线后,我们开车从109国道跑,经过检查站时,有个警察拦车,我们没有停车,直接冲了过去。过了会儿,我发现有警车在后边追了过来,并把我们拦下。”张心磊说,他下车后,警察说:“你们是干什么的,把驾驶证拿一下。”张心磊根本没有驾驶证,他对警察说:“明说吧,我是偷东西的,刚才偷了点电线,我给你钱,你放我们走。”张心磊坐过牢,他在2005年5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我不想再进那地方,我就给警察钱,给他烟,他都不要,警察是好警察,就我自己是坏蛋。”张心磊说,见警察唐成文拒不放行,他就拿压力钳把唐成文殴打致死。
作案后,张心磊先把警车挪到路边,然后把唐成文的尸体搬上自己的面包车逃跑。
检方认为,张心磊、张新亮为逃避法律追究,竟持械杀害执勤民警,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吕海红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还有四名嫌犯明知张心磊的犯罪行为,仍提供藏匿场所和钱财,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已构成窝藏罪。(记者杨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