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家有这样的女儿?骗我拿出全部积蓄给她办嫁妆,到头来她根本就没嫁!”昨日下午,67岁的张先生走进秦淮区法院大门。法庭上,他听完了法官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她拿结婚来骗我钱”
“爸!”“你又来干什么?”去年国庆前夕,养女张哗敲开张先生的家门,见到女儿,张先生以为女儿又是来要钱的,很不高兴。
“爸,我要结婚了。这几年,你养我不容易。这是请柬,你一定要来喝喜酒噢!”养女张哗指着身后一个陌生男子给父亲看。看着眼前帅气的小伙和女儿一脸幸福甜蜜的笑容,张先生接过请柬,开心地笑了。
张先生将女儿和未来的女婿让进家门,端茶倒水,热情接待。“爸,我嫁妆都没买呢。”坐下后,女儿张哗悄悄把张先生拉到一边诉苦。“我还有几万块的积蓄,你拿去买点嫁妆。以后别再学坏了,好好跟人家过日子。”张先生拿出存折交给女儿。“像她这样不争气的孩子,有男人肯娶她,我总算松了口气,没白把她养大。”张先生说。
女儿张哗拿到存折后就再没出现。国庆那天,张先生穿一身新衣,如约来到夫子庙一酒店,准备参加女儿的婚礼。“我发现有好几对新人站在那里,唯独没有我女儿。我打女儿手机,发现手机关机。”张先生称,他知道养女从小爱说谎。
张先生与老伴找到酒店大堂经理,大堂经理表示,酒店婚宴已满,几个新娘中没有一个叫张哗。“结婚这样的大事,她也敢骗我?哪有这样的女儿?”酒店门口,张先生气得脸色发青。返回途中,张先生发誓:“我一定要跟她断绝父女关系。”“我只求她离我远点”
“我养了她20多年,我不求她养我,只求她离我远点。”被骗后,张先生一直想就断绝父女关系一事,找女儿谈谈。但女儿杳无音信。去年11月17日,张先生将养女张哗诉至秦淮区法院。
在诉状中,张先生说,他1968年与前妻结婚,婚后一直没有子女。1978年10月,他与前妻从孤儿院收养一个刚出生的女婴,取名为张哗。后因夫妻感情不和,张先生与前妻1986年离婚,养女张哗归前妻抚养,张先生支付抚养费。“对这个养女,我还是有感情的。离婚后,我一直按时给付抚养费。即使在1987年至1989年期间,我因公到国外工作,仍委托单位直接支付抚养费给她。”张先生说,1989年5月,他再婚,也坚持支付女儿张哗抚养费,直到1996年张哗成年。
成年后的张哗爱吃爱穿,整日游手好闲,曾因盗窃被拘留。此后,张哗虽也找过几份工作做,但总干不长。张哗经常以各种理由向养父要钱。
一次,张哗带人到张先生处,要父亲借钱给她。“她说欠了人家5万元,要我替她垫付。我没答应。”女儿以不断敲门、按门铃等各种手段骚扰张先生夫妇,让张先生在老伴面前无地自容。女儿缺席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张先生请求法院考虑到他年事已高,为了让他与爱人一起安度晚年,解除他与养女之间的收养关系。张先生表示,他不需要养女张哗一分钱赡养费,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也均由他来承担。
由于张哗下落不明,法院公告送达相关材料后,张哗拒不出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审判。法院认为,张先生与前妻收养张哗,已形成抚养关系,张先生也尽了抚养义务。但张哗在成年后,表现出她对养父的不尊重,不择手段骗取父亲的钱财,导致双方父女关系的恶化,无法相处。张先生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条件。
昨日,秦淮区法院判决同意解除张先生与养女张哗之间的收养关系。(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秦妍 冒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