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驾照换上自己的相片,两男子凭借“克隆驾照”疯狂违章,一年领了297张罚单。为防止再出现类似事件,交管部门前日出台系列措施打击违章嫁祸——以后交电子眼罚单,要用IC卡。
上月27日,蔡甸司机祝华强报案,称其驾照上突然冒出297张罚单,驾照已被锁定,不能年审。
警方调查发现,违章的都是一辆车牌为鄂A89029的嘉龙货车。6月29日,警方找到该车车主周桥桥和其聘请的司机曾光。周桥桥称,他捡到了祝华强的驾照,曾光将驾照上的照片撕下,换成自己的照片,过塑后供两人使用。
警方查证,2006年6月1日至2007年6月25日,周、曾使用祝华强的驾照多次违章,接到了297张罚单,算上滞纳金要交1.61万元。警方对曾光行政拘留10天,两人各处罚金1500元,并要交清1.61万元罚款。
无独有偶。警方上月还发现两起伪造他人驾照肆意违章的事件,相关当事人均被警方依法处罚。
为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7月11日起,交管部门出台一系列防治措施:
市中心城区司机接受“电子警察”记录违法处理的,应使用IC卡处理。因为使用IC卡须输入密码,可杜绝驾照遗失后被人盗用。
当事人出示驾照非本人的,交管部门不予受理。当事人如果因出国、出差、住院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接受处理,对武汉市在籍司机,代理人应持当事人IC卡和委托书。此举主要杜绝驾驶人通过“兔子”花钱“消灾”。
凡当事人报称驾照有异常违法记录,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最多的大队立案调查处理。
凡持非武汉市在籍驾照接受违法处理的,大队在作出违法处罚时,应填写《决定书》交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再凭银行的罚款收据对车辆“解锁”。(姚信民 黄进明 张建勇 肖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