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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发短信违规 单位出损招竟公示短信内容
2007年07月18日 13:55 来源:武汉晨报

  上班时间发短信,手机被没收,短信内容也被公之于众。昨日,家住汉口的张先生来电咨询单位此举是否违法。

  张先生家住汉口玉带街,在一家电池公司做夜间值班保安,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不许使用手机。

  张先生回忆,6月9日傍晚,16岁的女儿不慎烫伤,张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安顿好女儿便匆匆赶往公司值班。晚上11时40分左右,张实在放心不下女儿,便悄悄拿出手机给女儿发短信,不料被值班经理撞见,手机当场被没收了。

  张立刻向同事取经,得知要拿回手机就必须要写检讨书。第二天,张先生带着检讨书去见科长,不料,科长却说老总要求张贴检讨书后方归还手机。

  当天下午,检讨书便被张贴在了公司的大厅里,同时张贴出来的还有其来往短信的全部内容。张先生觉得公司的做法太过分,简直就是侮辱人。次日,张先生再次向经理讨要手机并表示了自己的愤怒,可经理不仅没表示任何歉意,更是拒绝归还手机。

  【律师观点】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胡亚非律师认为,根据《劳动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公司有权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员工进行适度处罚,但手机作为公民的私有财产,公司无权没收或占有。对于手机短信的内容更是属于个人隐私,公司不仅无权查阅,更无权张贴。建议张先生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李冀)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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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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