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娱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图 片·论 坛|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广 告|演 出|图 片 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5亿 昆仑证券被判罚金两千万
2007年07月19日 14:55 来源:法制日报

  今天(18日)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涉及13个省(市)众多机构及人员、被列为全国关注的八家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案之一的青海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由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1月起,被告单位青海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前身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对不特定社会公众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增资扩股更名为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为弥补公司资金不足,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及各地营业部门和借用关联公司名义继续开展该种委托理财业务,吸收公众存款。被告单位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前身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吸收公众存款以来,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小剑领导下,形成副总裁王毅洁、资金计划部总经理季振东、主管会计董莉及俞文(另案)等人为主要管理人员的管理体系,进行委托理财业务的决策、部署、指挥、签署融资合同、资金管理运作等相关工作。

  自1998年1月至2005年10月期间,被告单位青海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前身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承诺保底和以16.5%至3.28%不等的固定收益率与江苏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北京港圳华育昌机电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李楚君、王井伟等75家机构和6486名个人签订国债购买及托管协议、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电子设备租赁合同、承诺书、监管协议、国债委托协议等各类形式的合同29951份,合同金额589,616.95万元;未收集到合同但实际支付了高额利息的委托理财金额62,775.07万元,吸收机构和个人存款649,661.98万元(包括实际入账资金金额和续签合同金额)。截至2005年10月21日被托管日,尚未兑付委托理财资金余额105,840.25万元。所吸收存款用于对关联公司资金支持、支付本金及利息、自营证券业务、支付中介费、手续费、公司高管人员费用及公司各类开支等。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明知不具备委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而采取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与不特定社会公众签订各类合同和其他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649,661.98万元,且使105,840.25万元资金不能兑付,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单位青海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被告人钟小剑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王毅洁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季振东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被告人董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免于刑事处罚。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追缴。(韩萍 文玲)


 
编辑:李淑国】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