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娱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图 片·论 坛|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广 告|演 出|图 片 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丑照片”被贴上网 南京一女白领欲告同事侵权
2007年07月24日 09:46 来源:现代快报

  “我的‘丑态’被这么多人看到了,她这样做是不是侵犯我的名誉权啊?”南京某公司职员张娟气愤地说。原来,前几天公司组织员工出去旅游,张娟在游玩时的照片被同事发到博客上。张娟认为这几张照片记录的都是自己的丑态,对此非常不满,甚至想要通过诉讼讨要说法。

  旅游“丑照片”现博客

  “你看张娟,怎么这个样子啊!”同事们围在电脑前,发出阵阵惊呼。张娟听到后,马上凑上去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原来,同事们都在看李慧的博客,博客上贴了前几天员工们集体到外地旅游的照片。张娟一看傻了眼:“我怎么还有这样的照片啊,太丑了。”

  几天前公司组织员工到江西旅游的时候,张娟和李慧等人在一起玩。一群人兴致很高,玩得很疯,李慧用数码相机记录下了旅游的过程。张娟说,平时工作压力很大,难得出去玩一次,觉得很放松,所以放弃了淑女的矜持。

  几天旅游的过程中,张娟有时光着脚下水,有时抽烟喝酒,有时和男同事追逐打闹。期间,张娟也看到李慧不时拿着相机在拍照,但是她并没有在意。但是张娟没想到,这些情形都被李慧的相机记录了下来,而且李慧竟然在没有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把照片发在了自己的博客上。

  “你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这不是破坏我的形象嘛!”张娟立即发火了,当着众多同事的面,对着李慧大喊,还对着李慧骂出了脏字。张娟的态度也让李慧发火了,李慧对着张娟大喊:“当时的情况很多人都看到了,我贴照片怎么了,你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怎么就不能承认了!”

  她发我照片属于侵权吗?

  双方在办公室为此争吵起来,张娟要求删除照片,但是李慧为了面子,说什么也不愿意。虽然同事们都好好劝说,但是双方还是不欢而散。张娟郁闷地回到家里,想到自己那些喝得脸红红,抽着烟,和男同事打情骂俏的照片,心里怎么都不是滋味,李慧的博客就像一根针扎在她心头上。

  “把这些照片贴到博客上,不是诚心让我出丑嘛。既然李慧不愿意删除博客,我就告她侵犯名誉权。”为此张娟还咨询了律师。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岩说,首先,李慧的行为没有侵犯肖像权,因为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要素,要以营利为目的。李慧写博客,没有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没有侵犯肖像权。

  那么,李慧的行为有没有侵犯名誉权呢?唐岩律师认为,李慧没有征得张娟的同意,在博客上贴照片,有点散布他人隐私的意思。但是,张娟在旅游时的“丑态”行为,都是在公共场所的所为,而且,这些照片也不太可能对张娟个人和家庭造成什么伤害。

  所以,张娟要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来起诉李慧,不免有些小题大做。律师建议,张娟可以先要求李慧删除博客上的照片,如果对方还是不答应,可以考虑通过诉讼解决。(文中当事人为化名)(记者 吴杰)

 
编辑:王小超】
:::相 关 报 道:::
·炫耀领导照片背后的“拜权教”
·北京一餐馆擅用毛泽东等国家领导人照片被查处
·奥被绑8年女孩热吻照片曝光 律师扬言要告媒体
·战友质疑黄继光遗照真实性:未听说给他拍过照片
·涉嫌盗用版权照片做广告 苹果遭到摄影师起诉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