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娱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图 片·论 坛|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广 告|演 出|图 片 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新闻浮世绘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富人”超生没理由区别对待
2007年07月25日 09:06 来源:新京报

  近日提交审议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年度总收入的2倍至6倍征收;重婚生育或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6至8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的,依次增加3至5倍征收”。(7月24日《长沙晚报》)

  有媒体将这一新闻解读为“湖南拟成倍提高缴费标准遏制富人超生”,在“富人”一词备受关注的语境下,这样的新闻处理方式,无疑最大程度地迎合了公众的心理。可问题是,在“新规”中,实在看不出任何专门针对富人的“特殊政策”。

  因为,法律的调整对象是不区分富人和穷人的“违法生育者”。

  这样的结论让人尴尬,但却是合乎法律理性的结果。法律讲究的是一视同仁,区别对待的基础必须是“合理而必要”。至少在超生这一行为上,属于财富积累范畴的富裕与否,并不能构成富人被“区别对待”的“原罪”。

  作者:志灵(北京教师)


 
编辑:张磊】
:::相 关 报 道:::
·湖南拟出新规:成倍提高缴费标准遏止富人超生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