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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不得因高温停工减工而扣减劳动者工资
2007年07月26日 09:46 来源:东方早报

  日前,本市持续高温,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强调,本市各类企业应积极落实高温季节津贴等相关政策要求。并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根据国家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就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有关问题发出的通知,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再次强调: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或工作场所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时,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天不低于10元。若企业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处理部门申请仲裁。昨天,“橙色高温”再现申城。中午时分,徐家汇实况气温达到了惊人的37.7℃,为昨天气温最高值,迎来了申城今夏第16个高温日,而今起5至7天高温依旧,极端最高气温可达38℃至39℃。(记者 单芸 吴洁瑾 实习生 虞智勇)


 
编辑:朱鹏英】
:::相 关 报 道:::
·高温津贴怎么就成了“白领级待遇”
·有谁把“高温津贴标准”当回事儿
·大多数高温工作者没有高温津贴 与白领反差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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