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奥运网|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育|健 康
汽 车|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 图 片| 社 区|图 片 网|华文教育|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江西一国企出纳挪用1亿余元公款炒股被判刑5年
2007年08月14日 15:27 来源:新华网

  短短一年时间内竟挪用公款1亿余元用于炒股,并牟取巨额私利,国有企业江西钢丝厂出纳员陈鹏日前被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江西钢丝厂位于新余市,担任出纳员的陈鹏掌管着企业大量资金。2006年股市火热的情景让陈鹏跃跃欲试,但苦于没有资金,他决定铤而走险,偷偷动用单位资金购买基金及炒股。此后一年时间内,陈鹏先后30多次从单位账户累计挪用公款1.0123亿余元,转入其个人和其母亲开设的证券资金账户,共申购股票44种,从中获利36.5万余元。

  案发后,陈鹏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并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检举了他人涉嫌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据办案人员介绍,陈鹏所挪用公款已全部归还,其非法牟利也已全部上交,未给江西钢丝厂造成经济损失。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非法营利,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但鉴于其已全部归还所挪用的公款,并有立功表现和自首情节,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胡锦武)


 
编辑:张磊】
:::相 关 报 道:::
·广东一副厅级干部受贿被审 庭上自称替公家炒股
·河北邯郸一工行储蓄员挪用百万公款炒股判13年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