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有消息透露,黄松有涉及广东一起金额高达4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案件,已被中纪委“双规”。
黄松有被免职的消息,在中国社会和司法界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因为他创造了一个纪录: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关于黄松有落马的原因,有媒体报道称,他主要涉及三大问题: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腐化,尤其“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更有司法界人士称其为“性贪”, 这又是贪官的一大无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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