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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保荐+直投”模式并非常态

2010年08月25日 10:50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8月11日,国信弘盛参股的佳隆股份首发申请获证监会核准,“保荐+直投”不败的过会神话再次延续。然而,对于券商“保荐+直投”的业务模式是否涉嫌利益输送的讨论却更加炙热。一些专家甚至建议暂停“保荐+直投”模式。面对质疑,多家券商直投公司高管负责人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解释说,“保荐+直投”模式受监管法规、防火墙等限制,存在大量利益输送的说法并非事实。

  直投依附投行并非常态

  截至目前,11个“保荐+直投”项目全部过会,已上市或过会的直投项目中,90%以上都属于由同一券商投行保荐和旗下直投公司参股的业务。券商们在坐收巨大利益的同时,也遭到了投资者对其身份的质疑,不少人指责“保荐+直投”模式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而其在公司上市前突击低价入股、高价发行的赢利模式,更有利益输送之嫌。

  “券商直投利益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效应,并不是常态。券商直投过去的案例显示其在短期内获得增值是有其背景原因的。”深圳一家券商直投公司负责人说。

  据他介绍,创业板是在2009年7月接受材料申报,10月30日第一批企业开始挂牌交易。此前,券商通常储备了大量的待申报创业板项目,而券商直投扩大试点规模的时间是在2008-2009年。“因此,事件的基本逻辑是:券商直投在其取得试点资格之后,投资了一些创业板储备项目库中的优质项目并实现上市,从而在较短时期内取得高额回报。这些案例均为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效应,并不是常态。”他说。

  事实上,绝大部分券商直投公司认为“保荐+直投”模式正是券商直投服务客户的优势。宏源创新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忠表示,相比其他PE而言,券商直投主要优势在于服务,即能够利用券商的人才、管理、专业、通道和网络等优势为企业服务,券商直投的对价在于综合服务,这种对价能力是券商直投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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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文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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