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刚诚愣住了。
当他翻出国恒铁路(000594.SZ)以8590万元的价格,向贵州森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邦药业)出售名下深圳分公司整体资产的公告时,深感诧异。
周刚诚与森邦药业实际控制人喻平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至今未了。依周刚诚所全权委托的代理人所述,在喻平尚有2000余万元借款未予归还之时,其森邦药业却一掷万金购入上市公司资产。
这让周刚诚对该笔交易的真实性生疑。
周刚诚所聘请的代理律师严柯夫从深圳市国土局调取的档案资料显示,在这笔交易中被售出的、原应隶属于国恒铁路深圳分公司名下的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金地工业区112栋楼1至6层、福田区松岭路南园大楼1栋(东)1~4层、福田区福星路12号物资楼,在向森邦药业出售前,已被转移至其他自然人或单位名下。
9月29日,国恒铁路董秘阎小佳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否认上述情况属实,并称举报人为“恶意举报”,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被急切卖出的物业
国恒铁路所借壳上市的天津宏峰曾发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透露了上市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福田区3幢物业的来源。
该份报告书介绍,2004年5月,天津宏峰即开始着手收购深圳国恒拥有的上述3处物业,代价为3468.9723万元,全部交易工作于2004年9月完成。
此后直至2008年6月17日,国恒铁路发布出售资产公告,称该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在当日与陕西中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陕西中投)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将深圳分公司所拥有的上述3幢物业出售给陕西中投,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388.645万元。
而在2008年5月5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就该笔交易提交评估报告时,3幢物业的 “资产占有方”仍是“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记者查阅到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显示,直至2008年5月27日,企业名称才变更为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008年7月5日上午9时30分,国恒铁路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该笔交易案被否决。当时的公告透露,投反对票的股东方认为此次出售房产事项并未包括国恒铁路深圳分公司相关债权、债务。如按照原定方案出售资产,深圳分公司剩余债权、债务处理,作为深圳分公司的遗留工作,将会给上市公司经营带来额外负担,因此建议董事会将深圳分公司整体审计、评估后一并出售。
股东大会举行10天后的2008年7月15日,该笔交易再次上马,将国恒铁路深圳分公司整体资产出售给陕西中投,转让价格上涨为8589.3853万元,并指出预计收益约4852万元。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瑾】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