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因周刚诚与喻平及森邦药业存在借款纠纷,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已于2010年3月5日查封了森邦药业的部分资产。其中即包括“登记在深圳市国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被执行人贵州森邦药业有限公司出资购买的福田区松岭路南园大楼1栋(东)1~4层房产”、“登记在王小波、巫文玉名下,被执行人贵州森邦药业有限公司出资购买的福田区沙咀路金地工业区112栋厂房1层、2层、4层、5层、6层房产”。
严柯夫并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其从法院取得的,落款为“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于深圳分公司整体资产情况之回复》,但该份回复上并未有国恒铁路的单位公章。
该份回复在解释上述3幢物业资产至今并未归属森邦药业名下的问题时,国恒铁路称,2008年12月,森邦药业曾借得天津国泰恒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恒生)款项3000万元,借得天津国泰林广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林广)款项1.009亿元人民币。同时,国泰恒生、国泰林广又与国恒铁路的控股股东深圳国恒之间存在历史债务纠纷。截至2010年3月31日,森邦药业尚未归还国泰恒生、国泰林广欠款,致使国泰恒生、国泰林广不能如期归还深圳国恒债务,因此国恒铁路延迟将深圳分公司整体资产过户至森邦药业名下。
但这份回复材料仍未说明为何国恒铁路在向森邦药业出售资产前,相关资产已被转移至其他自然人或单位名下,也未详细介绍森邦药业向国泰恒生、国泰林广所借巨额款项,是否最终被用于收购国恒铁路深圳分公司。
9月29日,国恒铁路董秘阎小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否认这份回复是国恒铁路所出,同时称,相关3幢物业在出售时,是属于上市公司名下,其对于所谓的档案材料并不清楚,并称相关材料可能涉嫌造假,同时否认“从法院取得所谓《关于深圳分公司整体资产情况之回复》的可能性”。阎小佳称,“我们没有出过这样一份回复函。”
对于上述质疑,国恒铁路董事长刘正浩称其“身体不佳”,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或为增发铺路
连续试图转让3处物业,而这笔交易也令国恒铁路收获不小。公司2008年年报显示,当年实现净利润3527.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则仅为98.9万元。在年报中,国恒铁路评价该次交易 “为公司带来了可观的经营收入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更重要的是,年度业绩的盈利,为国恒铁路实现增发目标铺平了道路。
就在意图转让深圳分公司及3处物业的同时,2008年9月23日,国恒铁路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此后该方案顺利获得证监会批准,募资工作最终于2009年10月20日完成,国恒铁路向9家特定机构投资者共发行了6.83亿股,共募集资金21.12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深圳国恒所获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之外,其余8家机构投资者的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亦即将于2010年10月20日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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