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部分股票真是代持的,那么在招股说明书中将其表述为上市公司自己的金融股权投资,就涉嫌虚假陈述上市。而如果招股说明书中所述属实,则深鸿基所称的代持可能根本就不存在,一样涉嫌虚假陈述。”著名证券维权律师、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刘国华律师表示。
体外循环致资产流失
深鸿基对于代持情况披露的时间点,恰好在上述股份即将解禁流通之前;而这些代持股份在解禁后立即遭到疯狂抛售。
资料显示,2007年5月1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代意溪公司所持的中粮地产247.5万股于当年4月16日解禁,受意溪公司委托,公司于4月24日至5月8日全部出售所持247.5万股。
同年9月27日,深鸿基又披露称,代意溪公司所持的深圳能源213.444万股于9月19日解禁,受意溪公司委托,公司于9月21日全部出售上述股份。
此外,所持的昆百大A于2007年9月25日解禁后,深鸿基当季即退出该股十大股东行列;而另一方面,2008年3月7日解禁的皖能电力500万也被快速脱手。
但出售股份带来的巨额收益并没有留在上市公司手中,而是转了一道手后,被名义上的实际持有人瓜分。
深鸿基2007年年报显示,公司当年其他应付款激增至3.64亿元,同比增长72.51%,公司解释称主要为代持股票出售款所致。而在其他应付款前五名欠款单位中,排在第一位的即意溪公司,公司所欠其金额高达5248.77万元,欠款缘由为出售代持股票款。
“很明显,此前一直捂着搞体外循环,直到临解禁前才匆匆发个公告说一下,然后快速套现,把本来属于上市公司的资产转为他有。造成公司巨大的资金流失。这种掏空上市公司的做法很有典型代表性。可以作为一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深圳某私募人士这样认为。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深鸿基的代持问题早已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上市公司也正加大力度清收,目前已有近6000万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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