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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司法官涉贪案:台北法院裁定2人交保2人续押

2010年11月09日 08: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涉贪遭起诉的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9日获台北地院无保释放,由于邱家住桃园,财物均放在台北看守所,向台北法院法警借1000元新台币后,才搭乘计程车离开。 图片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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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1月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司法官涉贪案,8日将全案起诉。台北地方法院连夜开移审庭,9日凌晨裁定台湾高等法院法官陈荣和、蔡光治继续羁押;高院法官李春地、前法官房阿生200万(新台币,下同)交保;检察官邱茂荣获释。

  特侦组8日依触犯“贪污治罪条例”,将李春地、陈荣和、蔡光治、房阿生、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等13人起诉,蔡光治被求刑24年、陈荣和被求刑18年。检察官认定,相关被告在前苗栗县长何智辉铜锣案、前法官张炳龙贪污案中,涉嫌行、收贿。

  特侦组8日起诉后,将全案移审台北地院。台北地院8日下午完成抽签,由审判长周占春、受命法官何俏美、陪席法官林柏泓组成合议庭,并于8日下午开移审庭。历经近11小时马拉松讯问,9日凌晨约3时裁定。

  包括陈荣和、蔡光治、蔡女性友人黄赖瑞珍、律师邱创舜、邱妻段美月继续羁押;李春地、房阿生获交保并限制出境、住居;邱茂荣则停押获释。

  开移审羁押庭时,67岁的蔡光治因身体不适、血压过高,先行接受讯问。蔡在开庭时说话有气无力,对起诉内容一概不认罪,强调自己说和何智辉是交情30年的好友,曾一起吃过饭,但不记得有出游,也没有收受何智辉贿款帮何脱罪。

  此外,检察官则当庭表示,应继续羁押蔡光治、陈荣和,因为审判有可能是蔡光治等人“人生的最后一战”,有可能为躲避司法追诉而逃亡。

  合议庭审酌认为,李春地、房阿生虽犯罪嫌疑重大,但在法庭上坦承罪行,说词前后一致,准予2人交保停押。而邱茂荣证词虽略有出入,但可由监听译文补足,法官认定无羁押要件,裁定释放;其余被告除犯重罪,另有串供之虞,裁定继续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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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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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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