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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合作打击犯罪 依“金门协议”遣11嫌犯回台

2006年08月08日 20:16

  中新社香港八月八日电 台北消息:诈骗案已成为当前两岸治安单位共同面临的新挑战,台湾“刑事警察局”透过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机制,八日依“金门协议”一举遣返十一名通缉犯,其中有十人都是诈骗集团幕后首脑。

  据“中央社”报道,这次在透过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机制,依“金门协议”上午自马尾、马祖一举遣返十一名通缉犯。根据台湾“刑事局”侦查科提供名单,十一人中包括李鸿沅(三十三岁)、丁东阳(四十五岁)、黄玉兰(女,三十八岁)、萧晋华(女,三十二岁)、林委德(三十岁)、谢历徽(二十七岁)、许豪哲(三十岁)、徐君泉(三十二岁)、郑皓明(三十八岁)、洪文裕(二十九岁)等十人都是幕后遥控犯案的诈骗集团首脑。诈骗手法则包括“假中奖、真诈财”、“虚设行号、诈骗贷款”。

  另外,徐秀丁(四十四岁)今年五月间教唆同伙肛门塞毒品“海洛因球”闯关高雄小港机场遭高雄市警方查获。徐嫌事后拒不到案说明,五月三十日才遭高雄地检署发布通缉,但逃亡大陆仅两个多月即遭遣返。


 
编辑:余瑞冬】
:::相 关 报 道:::
·大陆抓获并遣返台湾特大刑事犯罪嫌疑人唐荣宏
·广东公安机关抓获并遣返两名台湾刑事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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