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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生赴台交流停留期拟放宽 或延长至半年或1年

2006年08月15日 10:45

  中新网8月15日电 岛内教育部们14日指出,大陆学生来台文教交流,“教育部”正和“陆委会”研议从现在的一年最多4个月放宽到半年或一年。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教育部”高教司司长陈德华指出,大陆学生如来台就学,包括入出境、停留时间、保证人、就学费用等,都需配套措施。而“陆委会”所订现行大陆文教人士来台等规范,一次两个月,可申请延长一次,每年停留时间不能超过4个月。

  不过“教育部”大陆小组指出,目前来台交流的大陆学生多以参访为主,采个案审查,人数并不多。陈德华另外提到,目前人文社会领域方面,几乎是岛内学界“一面倒”到大陆进行参访。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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