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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有关主管部门修改大陆民众赴台多项规定

2006年12月21日 15:54

  中新社香港十二月二十一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内政部”二十一日修订多项规定,大陆民众在台“依亲居留”由现行的“未限数额”限缩为每年一万两千人。

  《联合报》二十一日报道,修订后的“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居留及定居数额表”订明“依亲居留”、“长期居留”及“定居”的数额及类别。

  对于大陆民众在台“定居”,维持每月核准约五百人(每年六千人)的数额。

  对于大陆民众以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或文化类别等白领阶层专案申请“长期居留”,过去为六十个名额,放宽为不限数额。

  报道说,社会类专案的“长期居留”多属依赖人口,相关规定明定其数额为三十六名。

  台湾“境管局”官员何荣村表示,相关规定预计于明年三、四月发布实施。

  报道称,何荣村不讳言,目前(台湾民众的)大陆配偶每年新增约一万六千人,今后每年约有四千人须排队等候,才能进入“依亲居留”。

  他说,设定数额的目的,在于管控大陆配偶定居人数不要快速增加,“减缓对台湾社会冲击”。

  相关规定修订草案还明订,“数额表”所称台湾地区人民,如系大陆地区人民转换身分者,须在台设籍满五年。报道引述,这是“为避免大陆人民在台定居后申请其他大陆亲属来台,产生衍生性人口,排挤社会福利”。

  报道中还介绍,修订后的法规自本月二十一日起取消大陆与港澳民众申请赴台的保证人亲赴警察机关办理对保规定,改由“境管局”查核保证书。(完)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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