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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可向中国台北奥委会及指定代理商提购票申请

2006年12月27日 10:20

    十二月二十七日,中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李维一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方便在北京奥运会及筹备期间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本日正式颁布,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实行。北京2008年奥运会期间台湾记者跨省采访将“暂时停止”。 中新社发 廖文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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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有关台湾同胞在2008年如何获得北京奥运会门票的问题,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李维一表示,按照国际奥委会的规定,台湾地区的民众可以向中国台北奥委会及其指定的代理商提出购票的申请。

  在今日(27日)上午国台办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李维一表示,在上次发布会上《联合报》的记者对于台湾的同胞在2008年如何获得北京奥运会的门票提出了相关的问题,我们会后向北京奥组委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了解。按照国际奥委会的规定,台湾地区的民众可以向中国台北奥委会及其指定的代理商提出购票的申请。

  李维一表示,在北京申办和筹备2008年奥运会的过程中,台湾同胞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和热情的支持,我们真诚地欢迎台湾同胞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办时,前来参加、观看有关比赛和有关活动,共同享受奥运会的欢乐。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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