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台拟修法遏未成年性交易 业者若知悉不报将被罚
2007年04月09日 14: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9日电 网络聊天室、手机短信出现未满18岁从事性交易讯息,未来业者得受罚!台当局“立法院”9日初审通过“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部分修正草案,包括“中华电信”、奇摩等因特网服务供应商及电信系统业者,若知悉未成年者从事性交易或有从事之虞而不主动通报,可罚以最高新台币3万元。

  据“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9日初审通过“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修正草案”的相关条文。审查最后通过“立委”提案,增加村里干事、网际网络服务供货商、电信系统业者对未满18岁之人从事性交易或有从事之虞者的通报义务,以避免网络聊天室、手机短信成为假交友、真色情的陷阱。

  据统计,岛内每年约有300名未成年网友因网络交友遭到性侵害;励馨基金会也发现,2003年至2005年的台北县儿童及少年性交易个案中,有40%的少女及100%的少男是透过网络媒介进行性交易。

  法案一旦上路,未来包括手机短信、网络聊天室、BBS、网络博客乃至网络电子报等服务供货商和业者,通通有主动通报的义务,违者可处新台币6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


 
编辑:吉翔】
:::相 关 报 道:::
·台湾“堕落天使”日趋低龄化 大多来自问题家庭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