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机要费案续攻防机密文件 辩方建请法院询扁说明

2007年01月12日 15:12

    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倍受关注的台湾“机要费案”在台北地方法院第三度开庭。主要被告人吴淑珍没有出庭,检察官张熙怀因心理压力过大请假,也没有莅庭。图为当地电视媒体记者在台北地院一楼使用示意图板播报庭审进展。 中新社发 张炜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1月12日电 究竟陈水扁应讯时指称的“外交机密文件”是不是机密成为“国务机要费”案四度开庭检辩双方的争点,由于“总统府”二度函覆拒绝提供文件,但“高检署”说当时将卷宗列为机密文件是“尊重当事人”,使得辩方律师顾立雄趁机揶揄,并建请法院“函询”“总统”说明以厘清该项争议。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国务机要费”案四度开庭,双方攻防除了吴淑珍的请假问题外,依旧围绕在“机密文件”上打转。

  这6项文件究竟是不是机密?“高检署”回复3卷宗列为机密只是“尊重当事人”,但“总统府”的二次回函就不是这么认为。函文中称:“贵院函询问题,专属‘总统’‘国家机密特权’,受‘宪法’保障,非本府所能函覆,本府上次覆函已经叙明”。

  由于检辩双方对于机密文件的论调不同,辩方律师在庭讯中出招,建请法院“函询”“总统”说明,并希望检方不要把这个问题推给院方。

  而据TVBS的报道,律师团坚持“国家机密”不是院检可以认定,因此搬出陈水扁,称应该由“总统”核定裁示,并且要秘密开庭。


 
编辑:吉翔】
:::相 关 报 道:::
·机要费案再开庭扁妻确定缺席 机密资料为攻防点
·机要费案将四度开庭 台大建议吴淑珍"在家休养"
·机要费案12日将再审理 吴淑珍出庭与否又成焦点
·"机要费案"再开庭 陈水扁:"机密外交"死也不说
·扁称机要费牵涉"机密外交" 会保守秘密直到死亡
·机要费案法院要求"府方"11日前送出"机密资料"
·"国务机要费"案律师今起核对8千余张发票复印件
·"国务机要费"案:法院寄传票通知吴淑珍12日出庭
·检方称愿将机要费案整理好发票复印件先供律师阅
·台湾“机要费”案第三次开庭 吴淑珍再度请假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