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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案:期限已到 “府”方仍未提供机密资料

2007年01月22日 13:46

  中新网1月22日电 台北“地院”裁定“国务机要费”案时表示,如果台“总统府”没有在22日中午以前,提供6项“机密”文件数据,合议庭就要开放阅卷。但据了解,截止目前为止,“总统府”目前既未函覆法院,也没有提供“机密”文件数据。

  据台湾TVBS报道,台“总统府”方面称,因为19日才收到法院的公文,到目前为止都还在处理,因此还没有任何的行动。下午,“总统府”将会进一步说明。但他们将重申立场,强调所谓的“机密”资料是“总统”职权。

  至于法院如果把资料开放律师阅卷,“总统府”会不会提出“释宪”?“总统府”方面称,目前还在研议当中。

  台北“地方法院”19日第五度开庭审理“国务机要费”案时,合议庭裁定“国务机要费”中的六项“外交”工作并非“国家机密”,并谕知于1月23日对争议三包卷宗开放阅卷,并以最速件函询陈水扁,若陈水扁对开放阅卷有不同意见,必须在22日中午以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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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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