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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务机要费"案:检察官出奇招突破"机密"封锁

2007年02月03日 10:40

  中新网2月3日电 岛内媒体报道说,台湾“公务机要费”密封卷宗的“机密问题”被台公诉检察官“暗渡陈仓”送到被告手中,使案情有重大突破!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检察官递送第六号补充理由书,将卷宗夹在其中,并由马永成、林德训及陈镇慧三名被告签收,造成辩护律师“非阅不可”的情况,成功突破“机密”的封锁。

  “公务机要费”案中密封的三袋卷宗,虽经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开放阅卷,不过,辩护律师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阅卷,律师阅卷与否形成整个诉讼是否空转的关键。

  台北地检署公诉主任检察官张熙怀在二日的庭讯中,当庭提出一份编号六的补充理由书,声请法院调阅陈水扁夫人吴淑珍的各时段健康情况报告及台气象部门相关时段的温、湿度,作为合议庭裁定是否准假的依据,公诉检察官并当庭提出缮本交被告签收。

  不过,检察官厚厚的补充理由书却暗藏玄机,简单的声请事项外,夹带了密封卷宗的资料;这些一直被律师拒阅的卷宗,摇身一变成了检方的补充理由,而且马永成等被告已经签收,辩护律师非阅不可。

  马永成等被告初步查看补充理由书的外观后,随即交由律师传阅,当律师看到“糖衣内的夹心”才恍然明白来不及了。律师团虽想亡羊补牢,却又不能“明示”已经中计,只好向合议庭声请不公开审理,并要求不可向媒体透露补充理由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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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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