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3日电 有关特别费问题,台当局“法务部长”施茂林23日指出,“法务部”一贯立场认为特别费是“实质补贴”,不过对于侦办中的各个个案,“法务部”尊重检察官的意见;至于特别费是公款还是私款?施茂林说要看个人的领用情况,所以不一定。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立法院司法委员会”上午开会,“法务部长”施茂林就特别费问题,所属“检察署”南北见解不一、如何因应等问题,提出报告及质询。施茂林表示,“法务部”一贯立场,认为特别费是“实质补贴”。“法务部”2006年11月提出法律谘商意见,认为特别费具有实质补助性质,至今这个看法没有改变。
但特别费到底是公款还是私款?施茂林说“不一定”,他说,“法务部”提出的意见是基于行政法层面,至于各个案件方面,尊重检察官的心证。至于“检察总长”陈聪明为何还要召集检察官商讨统一见解?施茂林说,这是“检察总长”的职权,“法务部”不会过问,而且统一见解并没有强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