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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团正式状告陈水扁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
2007年05月15日 14: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15日电 国民党团今天具状告发陈水扁在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使用涉及贪渎,并要求将案件交由特侦组检察官侯宽仁侦办。

  据“中央社”报道,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徐少萍、副书记长费鸿泰、“立委”潘维刚,今天上午十时三十分带领律师拜会“检察总长”陈聪明,并具状告发陈水扁涉及贪渎。

  告发状表示,陈水扁自1994年12月25日至1998年12月25日担任台北市第一届民选市长,属于公务员,每月均有一定数额市长特别费可资运用。陈水扁出具领据列报特别费是否实际用于公务支出?以单据核销部分特别费是否因公支用?特侦组应介入调查清楚。

  徐少萍指出,陈聪明没有担当对特别费作出统一见解,反而要各地检方依个案侦办特别费,为避免个别检察官有不同侦办标准,他们特别要求陈聪明将陈水扁特别费案交由侦办马英九特别费案的侯宽仁侦办。

  国民党团在拜会陈聪明之前,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指陈水扁曾任四年台北市长,任内不仅用特别费支用自宅水电、瓦斯等生活费用,也以特别费犒赏员工,并支付自家插花费。

  国民党团也要求特侦组应在一个月内将吕秀莲、苏贞昌、游锡堃与谢长廷等人的特别费案侦结,陈聪明表示无法答允明确时间,但会要求承办检察官尽速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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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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