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5日电 民进党中常会昨天决议对党内未达党产公投联署责任额党公职干部开铡,有人不平地说,民进党对党内初选弊端轻轻放过,对未达联署标准的处分却又严苛无比,这种贯彻党纪的双重标准恐难以赢得民心。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被送交处分的民进党“立委”陈秀惠、陈明真等人昨均强调,若真被停权,将提起仲裁,维护自己权益。
前新系总召段宜康也说,如果未达联署目标就要停权半年,那转接电话等舞弊行为为何都不追究到底?“不能只处罚考试不及格的人,对考试作弊的人却没有下文。”
前“立委”林浊水则强调,当初党中央说候选人和公职有责任额,但他后来初选失利、宣布退选,也把参与联署的民众分给其它“立委”或参选人,如今他两者身份都不是,为何还要被惩处?
被移送处分的不分区“立委”王荣璋说,他尊重党内决议,但他已努力争取联署,不分区“立委”的要求责任额和区域“立委”一样都是四千五百份,不公平,就连吕秀莲和苏贞昌等人也只有三千份。
他并质疑说,如果未达目标就须受惩处,许多联署书不合格、重复、甚至造假的人,是不是也要被惩处?
在初选阶段,亲绿电视台天天播放各初选参选人的联署份数,明明还没有比赛结束,却是不断播报比赛成绩,干扰初选进行,难道民进党就只是靠比联署就可以决定政治人物的优劣?
《中国时报》另发文分析说,民进党“立委”初选时选风败坏,舞弊事件频传,转接、申装临时电话时有所闻,甚至证据确凿,但到最后都可以用“政治协商”摆平,不再追究。初选舞弊真相为何,竟沦为党内历史公案。
相对地,对于未达党产联署目标的党公职却要贯彻党纪,未达党内联署目标就要面临移送中评会停权六个月惩处,涉嫌初选舞弊,甚至健保费诈骗的案件,却老是无法断然开铡,这样的党纪、这样的民进党实在很难赢得社会认同。
文章表示,筹不到目标额度的公职竟成为民进党内罪人,必须遭到停权处分,“十一寇风波”和“十大罪人”背后思维如出一辙:只问对党忠诚与否,藉此认定对党贡献,却忽视问政专业领域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