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奥运|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
汽 车|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 图 片| 社 区|图 片 网|华文教育|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民进党公布“正常国家决议文”草案 定十大主张
2007年08月02日 10: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民进党秘书长林佳龙昨日宣称,民进党政策会研拟“正常国家决议文”草案,明定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与中国互不隶属,并主张“国号”正名为台湾,尽速制定“新宪法”。

  林佳龙说,民进党有必要在“台独党纲”与“台湾前途决议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正常国家决议文”。决议文经政策会研议起草后,还需送交民进党中常会九人小组审议,预计八月底前经中执会决议后,送全代会通过。

  所谓“正常国家决议文”草案明定十大主张,大致内容如下:

  一、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互不隶属,互不治理。

  二、任何有关“独立”主权的变更,必须经由台湾“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

  三、“国号”应正名为台湾。

  四、台湾是“共同的国家认同”。此一认同应建立在公民意识的基础上,并尊重各族群与新旧移民的多元文化认同。

  五、应以“台湾”的名义加入包含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

  六、应积极与世界各国(包括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并致力于“台中关系正常化”。

  七、尽速制定一部台湾“新宪法”,破除“宪法一中”迷障。应明订台湾“国家”名称与“领土”范围,以符合“现状”,并彻底摆脱“中华民国”体制的后遗症。

  八、积极推动“台湾”正名,全盘检讨法律体系、政府机关与公营事业的名称与法律用语。特别是在国际组织与正式“邦交”关系,应以“台湾”作为文件与活动的名称。

  九、全面推动“转型正义”,平反并调查政治事件的真相,追讨国民党不当党产,并改善因威权统治所遗留的语言与文化歧视、资源分配不公、与特定族群或阶级的不公优惠福利政策。

  十、推动以“台湾”为主体的教育与文化,提倡“母语”教育,加强台湾历史的认识以提升“台湾认同”。

 
编辑:魏恒】
:::相 关 报 道:::
·谢长廷反对蔡版“正常国家决议文” 称不利选举
·民进党"正常国家决议文"7月底出炉 走向"急独"
·民进党中常会成立“正常国家决议文”起草小组
·游锡堃抛出"正常国家决议文" 声称不花太高代价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打印稿件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