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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律师团在马英九特别费案判决书中"淘金"
2007年08月15日 09: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5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无罪,绿营上冷下热两样情,激动的绿营“立委”重炮大骂“司法已死”,核心圈却出奇平静,全都聚焦于能否从特别费案判决书里,找到有利于“国务机要费案”的内容。

  事实上,吴淑珍的名字确实出现在马英九特别费案的判决书中。据香港中通社报道,法官蔡守训引用检察官陈瑞仁侦办“国务机要费案”的起诉书内容比较一番后认为,查黑中心同时侦办两案,就资金流向部分,陈瑞仁在“国务机要费”案中,没有特别调查领据核销的资金流向,所以侯宽仁侦办特别费案的流向,也应该遵守这个原则。

  法官也认为,“总统”长久以来,没有编列类似特别费的补助款项,所以惯例上,把“国务机要费”视同特别费处理。这样一来,会不会影响“国务机要费”案的审理?马英九获判无罪,是不是将有利于吴淑珍?

  不过,“府”方高层发现,法官在马英九特别费案中,一方面特别以检方所侦办的“国务机要费案”,认定“领据领取的特别费半数流向不予介入追究”为由,让马英九比照解套;但另一方面,法官则认定余文“以他人发票请领市长特别费部分经查实属,所涉变造文书罪证据确凿”。

  由于“国务机要费案”也由马英九特别费案承办法官蔡守训、吴定亚、徐千惠所组成的合议庭审理,“府”方高层和律师团格外留意马英九特别费案判决援引的理由。律师团认为,承审法官在特别费案形式上仅判决余文有罪,意在让余文部分形成判例,在后续“国务机要费案”中比照办理,如此吴淑珍等人均有可能被判伪造文书罪成立。

  “府”方认为,承审法官有意将马英九特别费案的判决和“国务机要费案”紧紧绑住,如此,绿营在炮打马英九特别费案时将面临“投鼠忌器”的困境。因此,律师团前阵子已采取行动欲帮吴淑珍等人解套,在七月二十七日开庭时声请传唤陈水扁作证,企图以其有机密特权为由,认为吴淑珍等人都是奉命行事从事机密事务,且非经同意不能公开泄露。

  只是审判长已驳回传唤陈水扁作证的声请,由此看来,“国务机要费案”未来发展,对吴淑珍等人极为不利,“府”方高层和律师团正全力设法突围中。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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