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体育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奥运立法已确定初步方案 奥运期间可能放假16天

2006年09月15日 02:09

  中新网9月15日电 北京晨报消息,北京奥运会首批奥运立法研究项目日前确定初步方案。此次公布的首批立法研究项目中包括7项现有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需要为了奥运会而专门由主管部门制定符合奥运需求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工作方案。根据初步确定的立法项目,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的市民有望享受一个长达半个月的短暂假期。

  据悉,昨天,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召开了奥运立法工作会议,公布了5类共计65项首批奥运立法研究项目的初步方案。据悉,这些立法研究项目有的已经列入了今明两年的立法计划,将陆续出台。此外,如奥运期间机动车将分单双号出行、奥运会期间休假时间等与奥运会的召开密切相关的立法事项则会在奥运召开前夕再向社会公布。

  为了让广大北京市民能在奥运期间更好的观看比赛,也为了最大程度减轻临时的交通限行对市民出行带来的影响,在奥运会期间北京拟集中放假,以奥运会之前或者之后的工作时间折抵集中休息时间。

  据了解,这种放假方式将不涉及工资问题,但同时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都要在奥运会期间放假,某些商业等服务行业有可能还要在奥运期间增加营业时间。关于奥运期间究竟放多少天假合适,目前奥组委与北京市劳动局还在研究和讨论中,尚无定论。

  但最有可能的放假期限是以奥运会的16天为限,企业可以合理安排倒休,因为如加上残奥会的时间,企业则很难在一年内安排倒休。此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放假,则可以由各机关在保障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合理安排人员休假。

 
编辑:宋方灿】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