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文娱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熊天平被爆对媒体说谎 同公司歌手出面怒斥其虚伪

2007年01月15日 08:53

    熊天平 中新社发 慎重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上周六,本报以《熊天平:我没暴打经纪人夫妇俩目前已经搬离原住处》对于“暴打经纪人事件”做了详尽报道,昨天此事再出下文。与熊天平同属一家经纪公司的歌手皓天站出来表示有话要说。不过,此前与熊天平关系不错的皓天所说的却与熊天平在发布会当天所陈述的事实有些大相径庭,同时他表示很多场合他都是见证人。

  熊天平:公司聚会上受到5个不明身份人的威胁

  皓天:5人都是熟人

  在上周五举行的发布会上,熊天平曾经提到公司聚会上,受到5个不明身份的人的威胁,还有言语的污辱,还有殴打的威胁。皓天称当天就在现场,所以是那天的见证者。皓天说:“当时是我跟他一起在八一电影制片厂参加北京电视台的电视直播的晚会。公司的梁总就打电话给我们,说元旦了聚一下餐,顺便谈一下最近发生的这些事。当时我是跟他面对面说的,咱们一起到亚运村去聚一聚。经纪人也跟他说了。但熊天平在发布会上说这个消息是电话通知他的,这是与事实不符的。”皓天表示,那天所谓的5个不明身份的人,熊天平都是认识甚至非常熟悉的。这5个人是熊天平的经纪人、公司的梁总以及梁总的司机和助手,另外一个就是皓天。皓天说:“我们怎么成了不明身份的5个人呢?我感到很奇怪。”

  熊天平:迟到罚款30%

  皓天:罚款10%

  发布会上,熊天平曾说对方曾威胁自己“不合作就让你在北京消失”以及“迟到罚款30%”“违约交纳200万”之类的话。对此,皓天坚决予以否认,称“公司任何一个人,没说过让他在北京消失这个词汇。”至于“迟到”的问题,皓天说:“我之前也跟他参加过很多演出,他经常迟到,会给公司造成很大影响。公司确实提到过,如果再迟到,就按演出费的10%来扣,并不是他所说的30%。这也不可能。”关于200万,皓天解释道,当时是这么协商,如果公司提出的以上几点比如不要迟到等要求达不到,还想继续我行我素,那就没办法合作了。熊天平与公司签约3年,特别是2006年公司给他投入了很多,用于出专辑,按3年的规格来算的话,200万的解约要求并不高。说到威胁,皓天说:“我想每个公民都该知道,当一个人真的受到侵害的时候,不可能不报警。这是任何一个人当受到威胁、攻击的时候,保护自己的第一反应。怎么任其对自己进行恐吓、殴打?另外就像他说的,这事情发生在公共场所,是在酒店,更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真的要威胁或者恐吓他,为什么公司要跑到一个公共场合呢?没必要。”

  熊天平:公司有意拆散夫妻俩

  皓天:他们始终以夫妻两人共同唱歌

  熊天平在发布会上,曾经说公司有意不让他们夫妻俩同台演出,同时有意拆散两人,还让公司的一个民歌手一起宣传。皓天承认那个所谓的民歌手就是他自己,但他表示自己是一名通俗歌手。他并不认为公司有意拆散两人,因为从新闻发布会到歌会,他们始终以夫妻两人共同唱歌、共同上台的形式演出的。此外,在熊天平的这张专辑里有他们夫妻的对唱。如果公司想要拆散他们俩,自己作为旁观者相信公司就不可能安排他们俩的对唱。此外,熊天平还说他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被强行与皓天一起组合亮相。对此,皓天感到伤心甚至有些愤慨,他说:“真没想到他会这么说,发布会的时候他在台上猛夸我,我认为他也不会说出这种有失水准的话。”最后,皓天表示,希望熊天平能静下心来想想,自己的话是不是触犯了法律。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记者:张学军 杨博怡


 
编辑:张哉麟】
:::相 关 报 道:::
·不满妻子被羞辱 熊天平当众痛殴内地经纪人(图)
·图:阿龙正罡北京发片 熊天平祝贺
·熊天平减肥过度入院 已无大碍将于今日出院(图)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