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文娱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李宇春代言的电脑涉嫌欺诈 消费者要讨说法(图)
2007年03月07日 17:04 来源:南方晨报


    歌手李宇春 中新社发 郭晋嘉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因为代言某品牌电脑被告涉嫌欺诈,昨日有消费者向李宇春讨说法,希望“人气王”为代言行为道歉。

  李宇春走红后代言商品从饮料到牙膏,从手机到电脑,不一而足。大把赚钱的同时,也遭到颇多非议。日前,就有消费者在天涯论坛明确指出,其代言的电脑被告欺诈,李宇春应该向公众道歉,“代言的时候除了讨论报酬之外就没调查过产品质量吗?如今,那些因李宇春的广告而去购买的消费者,还有那些除了付出金钱同时付出感情的玉米们是否应该讨个说法?”记者调查得知,去年11月初,国内首起“假迅驰”诉讼案在长沙开庭。湖南大学生李卓晗称花钱买到的带迅驰标签的某笔记本电脑不具备迅驰功能,因此他认为这是欺诈行为。当年11月23日,西安消费者孟先生也以所购电脑涉嫌虚假宣传,将该电脑厂商告上法庭。目前这些案件都在等待判决,而两起案件涉及的电脑正是李宇春在2005年正式代言的国产品牌。而她的代言合约将在今年8月到期。律师张妮认为消费者的要求合乎情理,“虽然现在法律对明星代言的规定还有漏洞,但既然为人家做广告,对产品应该有起码的审查义务,因为很多粉丝可能就是出于对偶像的信任而购买了产品。”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