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何静的前夫朱笑冬,因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因为朱笑冬借过的一笔70万元款项,两公司闹上法院。据其中一家公司称,该款是何静用来买房子的钱。记者前天获悉,大兴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
2008年11月,朱笑冬因诈骗罪被二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原告发现,朱笑冬是2006年6月7日被拘留的,而该笔款项是6月8日转账的,显然转账行为非朱笑冬所为,故该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返还70万元。
对此,被告辩称,何静与朱笑冬是2008年2月离婚的。离婚前,何静通过“我爱我家”购买了一处房产,价值150万元。涉案的70万元实际上是何静通过朱笑冬借来的买房的钱,不算不当得利。该公司还表示,应该追加何静和朱笑冬为被告。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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