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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田芳评书《张学良》被指剽窃 原告索赔40万元

2006年11月21日 12:28

  中新网11月21日电 中国法院网消息:认为评书《千古功臣张学良》侵犯了其著作权,11月20日,中国国家话剧院一级编剧赵云声将著名评书表演家单田芳、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海科电子出版社、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文摘报》报社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40万元,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原告诉称,其于1986年创作完成《赵四小姐与张学良将军》一书,1986年10月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首次出版该书,该书出版后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反响,截至今日为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出版社先后六次印刷该书,6次共发行16万册。1987年6月该书被评为全国畅销书。总之,为创作该作品作者走访了很多了解该历史事实的知情人物,查阅了大量的历史资料,为此付出了巨大的艰苦的创造性地劳动。

  2005年,原告无意间收听到某广播电台的由被告单田芳播讲的评书《千古功臣张学良》,发现其内容和原自己的小说极为相似,为探明真相,2005年原告来到北京王府井书店购买了所谓由被告单田芳创作并播讲,被告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制作,被告北京科海电子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千古功臣张学良》光盘。经过仔细对比,原告发现《千古功臣张学良》和《赵四小姐与张学良将军》两作品无论是在构思,结构,情节,选材以及人物安排上都如出一辙,而且内容甚至完全重合。

  原告认为,被告单田芳的行为是抄袭剽窃行为,侵犯了原告对其作品的《赵四小姐与张学良将军》所拥有的著作权;被告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制作、被告北京科海电子出版社出版、被告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和《文摘报》报社销售《千古功臣张学良》光盘,都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造成了侵权范围扩大,损害结果加重,也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赵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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