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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注水"一方违约? 李保田案开庭争论四焦点

2006年09月14日 09:39

李保田(资料图)    中新社发 王瑶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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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4日电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昨天,李保田诉《钦差大臣》遭“注水”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审理。同时,被告即《钦差大臣》投资方时代春天公司反诉李保田违约案也与此案合并审理。原告李保田没有到庭,而是委托两位律师参加诉讼。被告方除了两位代理律师外,时代春天的老总吴晓也坐在了被告席上。在3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双方就到底《钦差大臣》是否注水等4个焦点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由于原告李保田方不同意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注水”之争

  李保田起诉称,2004年中,时代春天通过他的儿子联系他参加拍摄电视剧《钦差大臣》,提出聘请其担任该剧主要角色“钱奎”并兼任艺术总监。而他提出的合作重要条件是:拍完后,按约定集数发行,不能在后期制作中“注水”。时代春天答应了,双方签了合同。可该剧进入后期制作后,时代春天将合同中约定的30集进行“注水”,拉长至33集,未经其审核及书面认可,最后以33集的长度在国内多家电视台播出并发行。

  时代春天:按剧本需要

  “你给我说说,我们的电视剧怎么注水了,那都是按照剧本需要进行拍摄和剪辑的,一点儿都不‘注水’,而且还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时代春天的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吴晓则说,在拍摄期间,他组织记者去剧组采访时,李保田对记者曾说只要故事好不怕有多少集的话。

  “陷阱”之争

  李保田的代理律师说,这个电视剧30集就非常好看,甚至可以剪辑到28集都可以。因此他们认为,时代春天是故意先承诺,以为日后没人敢反对他们,然后将剧情拉长。“‘注水’在行业里很普遍,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一个演员敢冒着被投资商封杀的危险来起诉的。所以时代春天的违约就是有计划的!”李的代理律师在庭上说。

  时代春天:李保田是恶人先告状

  时代春天则认为,李保田为了钱预先设下合同的陷阱,然后又故意违约在先,以造成拉长集数后没有通过他审核的现象,因此向他们索赔100万的违约金。“李保田为了钱预先设下合同的陷阱,故意违约在先,现在是恶人先告状!我们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他们一家子把该拿的钱全拿走了,身为艺术总监却不配合后期制作,现在却来告我们违约!”

  “艺术总监职权”之争

  李保田的代理律师称,合同约定自己每集酬金10万元,30集共300万元;双方之间签订的著作权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李保田兼任艺术总监也是投资方为了在发行时多一个卖点。双方在合同中对于艺术总监具体应该做什么没有具体规定,只是挂名的,实际上作为艺术总监的李保田只有提意见的权利,最后做决定的还是投资方。

  时代春天:李后期没有亲历亲为

  时代春天则认为,李保田作为艺术总监,在后期制作时对录音、音乐、剪辑等工作没有亲历亲为,而是“人间蒸发”。“你说剪成30集,你得告诉我为什么啊,来协商啊,没有,所以我们提出反诉。”吴晓在法庭这样说,之所以给李保田每集10万元共300万元的酬金,其中一半是艺术总监的酬劳。

  “索赔”之争

  李保田在起诉书中说,双方合同约定他每集10万元,如超过30集,应得到自己书面认可,否则将按每集30万元向其支付酬金;如时代春天公司擅自报审、发行或播出,应向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因此要求判令被告给付超过30集部分的酬金9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时代春天:索赔271万

  时代春天在反诉书中称,因李保田违约应退还部分酬金90万元,同时李保田号称为了艺术质量而起诉,实际上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给时代春天造成了极大的名誉损失,应赔偿151.8万元,此外李还泄露了他们的商业秘密,应赔偿30万元。(记者郭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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