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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波“剽窃门”最新进展:法院已正式受理(图)
2007年04月06日 14:59 来源:新民网



宋晓波



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近日,新民网独家报道了“好男儿”宋晓波写真集中剪纸和美术作品涉嫌剽窃一事,网友鸿水曝料称该作品系宋晓波在徐汇区业余大学的同班同学孙卫华所创作,却被宋晓波拿去放在写真集中作为自己的原创作品发表。当时,孙卫华的父母已经准备把宋晓波及其经纪公司东方之星告上法庭。

  新民网今天(5日)16时再次从“鸿水”博客中获得最新线索,孙卫华的老家,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孙卫华已委托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郑明继担任其代理律师。

  孙卫华律师:证据确凿 把握十足

  新民网第一时间拨通了孙卫华的代理律师郑明继的电话,郑律师向新民网证实了法院的确已经立案受理。对于这起官司的结果,郑律师信心十足,并表示他们手头已经掌握了很充分的证据,胜诉应该没有问题。

  郑律师向新民网罗列了几点证据:

  一.宋晓波写真集《天使的声音》中的那幅剪纸作品,其实是去年3月份宋晓波参加《加油!好男儿》比赛时,同班同学孙卫华作为礼物送给他的。而一模一样的作品,孙卫华早在2003年就创作过,他完全可以拿出03年的原版来和宋晓波写真集中的作对比。

  二.孙卫华曾在安徽省芜湖的聋哑学校就读,他很早就开始学习剪纸,还在不少比赛中获奖。郑律师告诉新民网,芜湖电视台曾给孙卫华做过一期节目,节目中就展示过这两张剪纸。

  三.孙卫华还曾办过个人美术作品展,其中也有该剪纸作品。

  四.郑律师向新民网透露,他们手头还掌握了一段影像资料,记录了宋晓波就写真集中剽窃孙卫华的作品一事,私下里所作的道歉。郑律师说:“我们当时通过某种方式记录了宋晓波的道歉,必要时我们会拿出这一证据。”

  鉴于上述四条证据,郑律师认为官司的胜率很大,他相信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宋晓波难逃法律的公正。

  据孙卫华的代理律师郑明继透露,他们将提出10万元人民币的侵权赔偿,之后还会视案件的发展程度作出调整。

  宋晓波公司:一无所知 无可奉告

  据新民网了解,法院受理案件的1个月以后,会正式开庭,因为有30天的举证时间。而郑律师透露,宋晓波方面应该也会在一个礼拜内收到法院的传票。

  新民网立即致电宋晓波的经纪人井小姐,她的回答是:“我们目前什么通知都没有收到,我无法回答您的任何问题,可能要等我们了解情况后才能给出回应。”

  因为暂时无法联系到孙卫华本人及其父母,新民网会继续对此事做追踪报道。(林艳雯)


 
编辑:张哉麟】
:::相 关 报 道:::
·聋哑人要告好男 宋晓波否认写真集剽窃造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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