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场所平台系统和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海口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场所平台系统和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2026年10月16日 13:27 来源:海口海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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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条件

  海口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场所平台系统和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海口海关缉私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执行部门为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海口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场所平台系统和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需求:按照缉私执法规范化、防控执法安全隐患等有关要求,实施海口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场所平台系统和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比选文件附件1:《海口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场所平台系统和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需求书》(以下简称“项目需求”);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299000.00元;

  (四)交付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并具备初验条件;

  (五)质保期:为本项目平台系统及相关设备提供不少于两年的免费质保服务。质保期自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计算。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能承办本项目的有效合法证照(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五)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六)截至资格审查当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以采购执行部门评审现场查询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资格审查当日;经查询被列入上述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七)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

  (一)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46号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部(8号楼2楼208房);

  (三)报名时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介绍报名人前来报名的单位介绍信(含报名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采购人根据报名情况,向报名单位发送比选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17:00,地点为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部(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46号海关家属院8号楼2楼208房);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执行部门一律拒收。

  六、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口海关门户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部门: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46号;

  联系人:蒙先生、洪女士;

  电话:0898-68516854、68516829;

  监督单位:海口海关监察室;

  举报电话:0898-66188110。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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