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发放1亿元人才房票 可直接冲抵购房款
中新网惠州4月30日电 (许青青 杨帆)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支持各类人才在惠州市发展,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9日联合印发关于发放人才房票支持各类人才在惠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该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人才房票支持。
本次人才房票发放总额上限为1亿元,按照兑付申请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兑付,额度全部兑付完毕后,本政策自动停止执行。
据了解,该政策适用于惠州市所有已办理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不适用于购买二手房、安置房、保障性住房、法拍房等政策性住房或非市场化交易房源。房票可直接冲抵购房款(不含首付款)。
该政策申请条件宽松,不受户籍、社保缴纳和家庭房产套数限制。实行分级分类精准补贴,具体标准为:本科、中级职称、技师,可获房票3万元/人;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经认定的惠州市C级高层次人才,可获房票5万元/人;博士、正高级职称、经认定的惠州市B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获房票10万元/人。符合多个档次条件的,按最高档次享受,不叠加计算。
《通知》明确,人才房票仅限申请人本人使用,一张房票对应一次购房使用,不得转让、抵押、套现或用于其他费用。同一套房仅限使用一张人才房票,且申请人可享受的人才房票金额,按对应人才分级标准核定,最高不得超过所购住房网签备案成交总价的20%,若超出,则按该套住房成交总价的20%核定兑付。
符合条件的人才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通过邮件形式发放对应标准的电子房票凭证。申请从即日起开始,7月25日24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新申请。政策执行至7月31日(以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人才房票自发放之日起30天内有效,申请人须在有效期内完成购房合同网签,逾期房票自动失效,且不再受理重复申请。
为保障政策落地,《通知》明确违规行为处置机制,并将定期公布人才房票累计发放票面总额,接受社会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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