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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韩国探讨银行是否应该为电话金融诈骗担责(4)

2012年11月20日 10:4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应否对金融机构问责成焦点

  然而,韩国国内对此持反驳意见的也很多。一些专家就表示,应该修改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强化韩国金融机构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郑准宪表示,现行韩国相关法规中,银行可以避责的漏洞太多了,韩国《民法》的立法原则就是“信义诚实”,因此即使是根据《电子金融交易法》,也应该抛开消费者是否有无过失,追究银行的相关责任。

  金融消费者协会事务总长白成进表示,电话金融诈骗之所以能够发生,就在于个人金融信息的外泄,而根本原因是金融界对个人信息保护不力。

  从今年12月开始,韩国金融委员会、金融监督院、警察厅等将联合发布“电话金融诈骗警报”,目的是为了共同采取措施遏制电话金融诈骗蔓延的趋势。根据该计划,三家机构将联合发出警报,并期待通过媒体、网站等积极进行宣传,使警报的防诈骗效能发挥最大效果。

  今年以来,韩国金融监管部门为了防止电话金融诈骗可谓措施连连,先后实施了强化信用卡贷款本人身份认证制度、300万韩元以上转账时间迟延制度等。

  但是也有专家质疑发布“电话金融诈骗警报”的实际效果。由于此前很多规定并没有实质性增加对金融机构的问责,因此该措施可能还是“治标不治本”。

  有韩国媒体指出,虽然三家机构表示要通过网站、媒体等积极宣传该警报,但实际上电话金融诈骗的最大受害群体是老年人,他们都不太接触现代媒体,因此这种宣传能取得多大效果还是未知数。还有观点认为,金融机构应该强化自身安全,除了金融监管部门和警察的努力外,负责转账的金融机构自身也应该强化防范机制。(记者王刚)

【编辑:安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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