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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健康投资文化 营造“卖者尽责、买者自负”法律环境

打造健康投资文化 营造“卖者尽责、买者自负”法律环境

2020年12月20日 16:51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报告建言打造健康投资文化:营造“卖者尽责、买者自负”法律环境

  中新网深圳12月20日电 (记者 王恩博)由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顾问、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牵头,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课题组撰写的《新规下的健康投资文化培育——金融投资者调研(2020年度)》课题报告20日正式在深圳发布。

  课题聚焦资管行业转型背景下的投资者教育问题和重要意义,在梳理投资者教育工作现有法律基础和制度建设以及各市场主体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刻画投资者画像,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分享国内成功实践,以期为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的完善和为各个市场主体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课题组认为,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产品结构不断优化,行业健康度不断提升的当下,树立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和敬畏风险的理念,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并推动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是形成健康理性投资文化的必然要求。

  目前,多部法律法规以及《九民纪要》对于“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相关概念做出了不同角度的界定,但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概念仍有待明确,信义义务具体标准有待规范,统一法律属性产品的监管标准也有待统一。

  课题组发现,近年来,政府部门、社会组织、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投资者教育和引导工作,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风险意识、维权意识都有比较大的提升,但投资者教育工作仍面临缺乏战略规划和长效机制、市场主体参与投资者教育的积极性仍有待提升、投资者的投资常识和风险理念较为薄弱且对创新产品接受度差、现有金融产品销售模式未与投资者利益达成一致、传统投资者教育方式有效性降低等方面的困难与挑战。

  课题组建议,进一步明晰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投资者的概念,同时完善法律和制度,营造“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法律环境,并加大对金融欺诈行为的法律制裁力度,提高金融机构违法的成本。进一步深化投资者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将投资者教育提升到国家金融发展的战略高度,并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促进投资者群体素质的整体提升。

  杨凯生强调,所谓投资者教育并不是一方在教育另一方。开展投资者教育不仅对投资者有益,对金融机构自身也有帮助,这不仅是金融行业重要的社会责任,也是金融机构自身不断走向成熟的标志。(完)

【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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