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小学报账员欠公款自杀 留遗书让丈夫还债(2)
遗书托债 妻子被认定挪用贪污公款
然而事情远没有结束
“对不起,祥云,我得走了,我欠的钱你得帮我给了。”在一份遗书中,吴七珍一开头就这样写,“你不是说过我什么也没有吗?好吧,那些欠条就是你给我的钱。还有我欠的公款,你也全部得帮我还了。”
在清理吴七珍的遗物中,家人和学校工作人员发现了两份遗书。第一份遗书中,不仅要求朱祥云帮她把欠杨东明老师的1万元、李秀琴的7500元还上,还要求把她欠下的38万元私人欠款和公款都还上。在第二份遗书中,写着“本来想好好的过,想把钱还清但却越欠越多,是老天爷不想让我活。”其中还表示,她死后可能会牵连校长谢勇,因此向谢勇和全校的同事表示歉意。
吴七珍死后,学校派人前来接收了吴七珍保管着的学校财务章、校长谢勇的私章和吴七珍的私章。11月2日,朱祥云将吴七珍遗留的一些单据交至景洪市教育局。经过账目清理,景洪市相关部门于今年3月 19日做出了《关于给吴七珍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这份决定中列举了吴七珍从2011年3月至9月1日间,先后11次挪用贪污了累计金额达51.2577 万元学校公款的违纪事实。
据景洪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从2009年3月起,景洪市教育局就成立了“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对所有学校实施“校财局管”。账务由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监管,学校只设一名报账员进行日常的财务开支管理。
2011年7月21日,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在做完勐养中心小学6月份的会计账后,发现有一笔27565元的单子没有报上来,就打电话向吴七珍询问,其回答等结7月份的账时一起拿上来。但7、8月学校放暑假期间,核算中心发现吴七珍交来的月账,不仅没有6月份欠下的单子,也没有7、8月两月的出纳账。工作人员多次催缴,但吴七珍说在医院检查不能来上账,最后干脆换了手机号码。
当年10月10日国庆节长假结束后,景洪市教育局又开始天天打电话向吴七珍催缴单子和出纳账。核算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她10月17日一定要交账,结果吴一上午没有露面,下午传来她自杀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