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小学报账员欠公款自杀 留遗书让丈夫还债(5)
2012年08月31日 11:03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如何追偿
她所挪用贪污公款谁来还
“吴七珍挪用贪污公款已经是事实,经过咨询过相关部门和律师,学校起诉要求用死者的遗产来偿还被挪用贪污的公款,是有法律依据的。”景洪市教育局一位负责人说,吴七珍自杀身亡后,景洪市教育局专门派人深入调查过,并了解到很多借款给吴七珍的人,都是因为吴七珍平时人缘很好,而且其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才敢把钱借给她的。同时也认定在此事件中,担任勐养镇副镇长兼中心小学校长的谢勇也负有领导和监管不严的责任。
在景洪市教育局纪委,记者了解到就在今年8月13日,谢勇因此事先后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被免去了勐养镇党委委员职务以及副镇长职务。
“这起官司不管法院怎么判决,最终这笔公款肯定是要有人追回的。”景洪市教育局的负责人说,无论判决追缴吴七珍的遗产来偿还,还是由学校自己承担,按照相关规定和职责,涉事有关人员的责任也是要追究的。
接受采访时,云南律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魏涛认为,吴七珍所欠私人合法债务,不是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属其个人债务,因此只能用其所留遗产份额偿还。关于涉及到吴七珍挪用贪污公款的问题,魏涛认为,必须要有生效的法律文书认定吴七珍挪用贪污,才能从其遗产范围内进行追偿。(戴振华 摄影报道)
【编辑:王永吉】